一是深入打造“管辦分離”監管執法新體系,著力創新藥品監管執法新模式,從體制改革中要效率。
在改革前,執法人員既要監管又要執法辦案,某種程度上造成了“眉毛胡子一把抓”“兩頭不著岸”的局面。坪山監管局在深圳市市場監管局的統一部署下,著力打造監管執法新體系,組建監管、執法兩支隊伍,形成監管、執法互相分離又緊密銜接的“管辦分離”體系。
在“管辦分離”新體系下,坪山監管局的監管和執法能力都獲得了新的突破:
★監管更到位——監管更專注、職責更明確、網格化更清晰、情況掌握更全面、隱患發現更及時。
★辦案更專業——執法規范性、人員能力、辦案質量均進一步提升。
◎一方面,在辦案力量未明顯增加的情況下,兩品一械相關案件的數量、案均罰沒款、案件新增類型等主要指標明顯向好,部分簡單、批量案件辦理周期下降至40天左右,遠低于90天的一般辦案期限。
◎另一方面,大要案、典型案例不斷涌現,查處了某公司假代工醫療器械案,罰沒320余萬,給該類企業劃定了法律紅線,起到較好的警示震懾作用;查處了坪山監管局首宗通過直播平臺銷售無法證明合法來源的化妝品案,對當事人處以罰款20余萬元,對轄區內相關直播帶貨等網絡新興行業起到了較大的規范作用;聯合坪山公安部門查處了坪山監管局首宗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擅自通過網絡銷售進口藥品案,涉案藥品總貨值超1600萬元,也是坪山監管局史上貨值最大的案件,公安部門刑拘了8名犯罪嫌疑人;上述案件均被評為省級典型、優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