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業界期盼已久的2019版醫保目錄終于公布。新版醫保目錄牽動藥企神經,入了目錄的藥企從昨晚到今晨都在慶祝,還有的企業開始拿出小本本記錄有幾個藥品進入。藥企為何如此“振奮”?因為此次新目錄的公布,意味著標準全國統一,地方原有的15%調整權限收歸中央。
8月2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公布《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9)版》(以下簡稱《藥品目錄》),原則上我國醫保藥品目錄每兩年一調整,此次距離上一版(2017)正好時隔2年。
《藥品目錄》分為凡例、西藥、中成藥、談判藥品、中藥飲片五部分。本次藥品目錄調整是國家醫保局成立后首次全面調整,也是自2000年第一版藥品目錄以來對原有目錄品種的一次全面梳理。
藥品“有進有出”
新增148個,調出150個品種
“醫保藥品目錄中常規藥品品種調整前后數量變化不大,但藥品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把臨床價值不高、有更好替代的藥品被替代出來。”內蒙古寧城縣中心醫院院長楊鳳軍表示,擬談判藥品中,都是臨床價值較高但價格相對較貴的獨家產品,下一步將談判成功的納入醫保目錄后,解決了老百姓關心的部分藥品不報銷問題。通過調整,目錄內藥品結構進一步優化,管理更加合理規范,用藥質量得到保障。本次目錄調整將會減輕參保人員藥品費用負擔,推動醫保資金的合理使用。
從常規準入的品種看,調整前后藥品數量變化不大,但通過動態調整、有進有出,藥品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
《健康縣域傳媒》記者注意到,本次發布的常規準入部分共2643個藥品,包括西藥1322個、中成藥1321個(含民族藥93個);中藥飲片采用準入法管理,共納入892個。其中,新增148個品種,西藥47個,中成藥101個。增新藥品覆蓋了要優先考慮的國家基本藥物、癌癥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急救搶救用藥等。
從調出的品種看,共調出150個品種,其中約一半是被國家藥監部門撤銷文號的藥品,其余主要是臨床價值不高、濫用明顯、有更好替代的藥品。記者梳理發現,今年6月,國家衛健委發布的《第一批國家重點監控合理用藥藥品目錄》,公布了20個重點監控品種,此次在醫保目錄中全部調出。
醫保藥品能夠較快地有進有出,盤活現有的醫保資源,確定“突出重點、補齊短板、優化結構、鼓勵創新”的調整思路,用藥保障質量和水平進一步提高,才能發揮醫保基金的更大作用。
此外,經過專家評審,確定了128個擬談判藥品,均為臨床價值較高但價格相對較貴的獨家產品。下一步將確認企業的談判意向后,按相關程序組織開展談判,將談判成功的納入目錄。
北京協和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院長劉遠立表示,這是國家醫保局成立以來第一次發布全國統一的醫保目錄,有這么幾個意義:一是標準全國統一,地方原有的15%的調整權限沒有了,國家醫保局的權限和功能凸顯;二是目前公布了128個擬談判藥品,指的是國家層面有納入醫保目錄意向、但取決于談判結果再正式納入醫保目錄并確定價格的藥品。這種公示一方面反映了國家層面對于需要社保支持的醫藥民生方面優先問題的考量,另一方面也是一種社會動員,讓所涉及的廠商準備好有競爭力的談判條件,以促使醫保經辦部門能夠為投保者/患者采購到質量確實好、價格可負擔的抗腫瘤等高值藥品。
禁止建立地方醫保制度,實現全國統一
有業內人士分析,從目前調出的品種看,有些是年銷售數十億的大品種,這次調出可能會對個別企業生產經營影響重大。還有一些長期依賴“安全無效”的醫保藥品,或將淘汰出局。
在文章開頭我們提到的之所以有些藥企“狂歡”,因為此次《藥品目錄》,明確了地方權限。各地應嚴格執行《藥品目錄》,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內藥品,也不得自行調整目錄內藥品的限定支付范圍。對于原省級藥品目錄內按規定調增的乙類藥品,應在3年內逐步消化。消化過程中,各省應優先將納入國家重點監控范圍的藥品調整出支付范圍。
對此,江蘇省盱眙縣人民醫院院長張衛東認為,由于各級醫療機構新技術項目的應用還沒有達到完全一致,如嚴格執行《藥品目錄》可能就會面臨新技術需要,該藥品不在醫保目錄范圍內,需要線下采購。“要實現90%的疾病在縣域內就診, 醫保政策應發揮杠桿調節作用,鼓勵大部分患者在縣域內就診,既減輕醫保基金壓力,同時也降低患者診療費用。”張衛東如是說。
張衛東認為,新醫改要求“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隨著國家分級診療制度的推進,基層醫療機構的定位是醫防康養融合,加強慢病管理。《藥品目錄》新增藥品中,優先考慮國家基本藥物、慢性病用藥等,這是非常好的引導,下一步需要重點考慮如何把這些用藥延伸到基層去。“政府相關部門出臺配套措施,保證相關藥品能夠配送到鄉鎮衛生院,確保慢病患者就近就診、取藥,極大地方便群眾,這是實現分級診療及慢病管理非常重要的一環。”
“這輪《藥品目錄》調整堅持保基本、可持續的原則,更加突出經濟性,減輕廣大參保人員藥品費用負擔,提升醫保資金的使用效益,使目錄內藥品結構進一步優化,管理更加嚴格規范。”張衛東說。
加強抗生素、中藥注射劑等藥品的限定支付管理
為最大限度減少患者不合理支出,保證有限的醫保資金花在刀刃上。與原來相比,這次支付范圍的限定更加精準、更加嚴格。
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熊先軍表示,專家們按照合理用藥、科學管理、防范風險、具有可操作性等原則,反復論證,嚴謹規范地對部分藥品限定了支付范圍。重點包括抗生素、營養制劑、中藥注射劑等類別的藥品,并對部分主要用于門診治療的藥品限定門診和個人賬戶支付。一是所有的支付限定都在藥監部門批準的說明書適應癥范圍內。二是確保能夠滿足臨床合理用藥需求,應該保的保障到位。三是對容易過度使用的藥品,綜合考慮其臨床價值、臨床地位、可替代程度、費用水平等因素確定了支付限定。四是要加強限定支付范圍的執行。明確要求各地醫保部門不得進行調整,同時要加強對藥品費用的審核,確保按支付限定的要求支付費用。最后,還要強調的是,支付限定不是對藥品法定說明書的修改,只是規定了哪些情況下參保人使用藥品的費用醫保可以支付,臨床醫生應根據患者病情合理用藥。
從《藥品目錄》內中成藥和西藥占比數量來看,兩者占比權重基本平衡。從新增數量來看,中成藥數量是西藥的2倍多。從歷次醫保目錄來看,中成藥占比逐年上升,此次也為歷史之最。
《藥品目錄》明確,由具有相應資質的醫師開具的中成藥處方和中藥飲片處方,基金方可按規定支付。各地統籌地區要建立醫保協議醫師制度,加強對醫師開具處方資格的核定管理。
張衛東說:“現在《藥品目錄》出臺了,中成藥涉及1321個品種。醫保部門應該按照醫療規范和醫療原則出臺具體規定和使用細則,便于綜合性醫院醫生合理規范使用活血化瘀、營養制劑等藥品,避免中成藥的不規范使用。
藥物說明書上往往寫得比較含糊,比如活血化瘀這樣的概念范圍太廣,就會導致醫生在用藥過程中,醫療原則可以使用,醫保不允許使用的情況。如果醫保對這些藥品明確了,這樣在醫院在管理過程中,可以參照這些細則文件更好地落地”
。
“堅持政策協同聯動,打破部門壁壘,協同發力。”
張衛東說,現在藥品集中采購、取消耗材加成這些政策在一些省份相繼落地,在降低患者費用的同時,也要充分考慮公立醫院運營成本,及時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更好地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調動他們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希望其他方面的相關政策盡快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