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優化行政便民服務、優化營商環境
廣州市7月份起實施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制”
好消息 | 7月起實施“承諾制”,你承諾,我“發證”!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輕松辦...
你承諾,我“發證”!
告知承諾制的實施
簡化了審批手續,優化了審批環節
提高了審批效率
真正實現了審批更簡
監管更強、服務更優的改革精神
廣州發出首張大型公共場所告知承諾制衛生許
8月8日上午,廣州市卓美亞酒店李總來到市政務服務中心窗口,現場簽署了《公共場所衛生行政許可告知承諾書》,承諾符合審批條件并提交了相關材料。負責審批的市衛生健康委工作人員受理后,當場作出衛生行政許可決定并向其發放了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整個過程僅僅用時15分鐘。
隨后,李總在辦事現場代表酒店向市衛生健康委窗口贈送了一面題為“營商先鋒,貼心服務”的錦旗,并感慨地說:“沒想到原來花幾個月才能辦成的事,今天這么快就辦好了,感覺像做夢一樣!”這是廣東省自2019年7月1日起全面推行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制以來,廣州市衛生健康委發出的首張大型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
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制工作是貫徹全國“證照分離”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公共場所衛生管理重心從事前審批向事中事后監管服務轉變的一項重要舉措。承諾制工作全面推開后,取消了新(擴、改)建公共場所的選址和設計衛生審查、竣工驗收和衛生許可復核等環節,極大地簡化了審查內容和審查環節,審批時間由法定的60個工作日縮減至當場辦結、立等可取,衛生許可服務效率得到極大提升,進一步增強了企業和群眾到政府辦事的滿意度、獲得感和幸福感。
為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廣州市衛生健康委將在作出許可決定后2個月內,對被審批人的承諾內容是否屬實進行檢查核實,如發現被審批人實際情況與承諾內容不符的,要求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整改后仍未達到要求者,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未來將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審批方式。
據統計,7月份,各區衛生健康局按照告知承諾制要求,共發放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531張。按照廣州市公共場所許可工作分工,市衛生健康委主要負責建筑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含3萬平方米)的商場、大型展覽館和建筑面積2萬平方米以上(含2萬平方米)的綜合性公共場所,五星級和按五星級標準設計的賓館酒店(含配套項目)以及地鐵等大型公共場所的衛生許可,其余公共場所由區衛生健康局實施衛生許可。
你承諾,我“發證”!
并不意味著監管力度的放松
而是放管結合,放管并重
以“減”為先,大力削減各類審批許可
以“管”為要,切實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確保“證照分離”改革取得實效
來源 | 委審批管理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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