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國家衛健委發布《分娩鎮痛試點工作方案(2018—2020年)》,明確將在2018至2020年于全國開展分娩陣痛試點,并逐步在全國推廣分娩鎮痛的診療。這意味著從試點開始,無痛分娩將全國推廣了!
《方案》明確,分娩陣痛試點的范圍是備產科和麻醉科診療科目的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或婦產??漆t院。也就是說只要具備產科和麻醉科兩個科室的二級及以上醫院都有機會成為試點醫院。
我國分娩鎮痛的普及程度不高。專家介紹,在美國,無痛分娩實施的比例大概為85%,英國是98%,加拿大是86%,而我國實施無痛分娩的比例不超過10%。即使在醫療資源豐富的北京、上海、廣州,也并非所有的三甲醫院都開展了分娩鎮痛。因此缺口還是非常大的!
《方案》中對于開展分娩鎮痛試點的醫療機構,在醫院及相關設備配置方面,要求:
一、醫療機構基本要求
(一)醫療機構開展椎管內分娩鎮痛應當與其功能、任務相適應。
(二)二級、三級綜合醫院、婦幼保健院或者婦產??漆t院,有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核準登記的與椎管內分娩鎮痛相關的診療科目。
(三)對開展椎管1.具備實施椎管內分娩痛臨床工作的基本設備:多功能監護儀;供氧設備包括中心供氧/氧氣瓶、鼻吸氧管、吸氧面罩;吸引設備包括負壓吸引器、吸引管、吸痰管;椎管內鎮痛穿刺包、鎮痛泵;胎心監護儀、新鎮痛臨床工作的基本設施:具有完善消毒條件的獨立操作空間,按照院內感染控制制度對產房的要求進行院感監測與管理。
2.具備實施椎管內分娩鎮生兒搶救復蘇設備;搶救車,包括搶救物品及藥品;氣管插管設備包括喉鏡、氣管導管、口咽通氣管、喉罩、困難氣道器具等;醫療區域內具有麻醉機和除顫器等。搶救設備由專人負責維護、定期檢查并做登記。
試點醫院應當在2020年底前達到以下要求:
(一)分娩鎮痛技術操作和管理符合規范要求。
(二)椎管內分娩鎮痛率≥40%。
內分娩鎮痛的醫療機構設備、設施的基本要求:
這就意味著對于一大批二級及以上醫院,如果要成為分娩陣痛試點,在設備配置方面存在很大的缺口和需求。
此外,無痛分娩推廣率不高的一項重要原因是很多地區沒有將無痛分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疇,也缺乏物價等實施細則,這導致許多醫院不愿開設無痛分娩項目。
在國家衛健委明確加快試點分娩鎮痛試點,實行全國推廣之后,聯盟菌推測,無痛分娩項目很可能在不久后被納入醫保范疇,為醫院推廣減輕障礙。
全國無痛分娩定點醫院名錄
(圖片源自人民網)